臺南市14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,各場域皆擁有豐富的人文與自然資源及在地特色,提供各單位參考運用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110年1月28日府環綜字第1100174471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市環境教育設施場所類型多元,包括水資源及溼地、環保/節能設施、國家公園、農場、水土保持、風景區、博物館/動物園、文化資產等,各場域皆有豐富的在地特色與課程,請協助轉知並鼓勵貴府轄下機關、公民營事業機構、學校、民間團體等優先運用。
三、該市14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資訊,請至該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教育資訊網站/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網頁參閱。